Hi,
又是有關在今天出版的Excel Your Life Newsletter中的爭論與爭執一文,有讀者快速電郵本人,問我為什麼不用『討論』而用『爭論』,討論不是更和平,而且能達成相同結果嗎?
這也是我在文中提及我們害怕爭論,所以迴避爭論,但討論絕不能與爭論相題並論,所謂差之毫釐,謬以千里 。
何謂討論?斟酌也;何謂斟酌?決定取捨也,即討價還價後,達成結論,很多時的結果就是你讓一步,他讓一步,好像能和平處理,但一人讓一步後得出的結果怎樣呢?很可能是四不像!
我經常與人討論,但總是一些無關痛癢的話題,但當那些是重要事情,我肯定爭論!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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