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i,
首先聲明,本文不是營養學指引,小弟更不是什麼營養學家,只是小弟在一些研究報告中找到一些有趣,又可能對你有用的資料,分享分享而矣。
大家也希望自己聰明一點,最簡單的方法,不是什麼奇怪的運動,而是你的日常飲食;以下是五種簡單方便的聰明食物,看起來沒有什麼害處的,但不管是什麼好東西,太多就會變成有害,凡事適可而止嘛!
1. 蘋果:蘋果含有豐富果糖,果糖提供能量,大腦需要能量。
2. 大豆:大豆含有Phenlyalanine,Phenlyalanine促成Dopamine,Dopamine提昇察覺及集中能力。
3. 紅肉:紅肉含有鐡質,紅血球需要鐡質,紅血球運輸氧氣,大用需要大量氧氣。(不喜歡紅肉?果仁、大豆、菠菜也含有不少鐡質!)
4. 咖啡因:咖啡因?真的是咖啡因,少量咖啡因,促進大腦血液循環,有助集中及記憶。咖啡因的最佳來源?少量咖啡或綠茶,也是不錯的選擇。
5. 水:水?血液需要水份,生化酶需要水份;大腦需要血液,大腦需要生化酶;水份不足,大腦根本無法正常運作,多點喝水吧。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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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.S. 原文刊登於Excel Your Life Newsletter 2010年6月號
Keith To's Ideas & Thoughts on NLP, Hypnosis, Coaching, Facilitation, Personal and Business Development. These seem to be nothing related. But from a Systemic Thinking perspective, they share similar nature and processes. 陶兆輝對身心語言程序學、催眠治療學、教練學、輔引學、個人發展及商業發展的純個人看法;它們看似毫不相關,但當你從合整式思維角度來看,它們卻擁有相近的性質及過程;我將每隔數天不斷加入新的文章, 內容絕不敢認為是肯定正確, 旨在拋磚引玉而矣。 (All articles copyrighted by Keith To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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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/07/19
2010/02/07
Thinking: 反向質疑
2010/01/20
Influencing: 詭辯 Part 2
Hi,
前文詭辯,有朋友閱後來電郵,詢問小弟究竟是誰人在詭辯-被訪者,還是小弟?
應該不是小弟吧!小弟頂多只是以『詭辯』來指出『詭辯』而矣!
詭辯者,外表上好像是運用正確的推理方式,實際上是違反邏輯,得出似是而非的推論,亦即是硬用邏輯謬誤來誤導他人者也;被訪者的『邏輯』是,當大部份時間也是和平的,就是等於全部時間也是和平的,那是一種匆忙概括(Hasty Generalization)的謬誤。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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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文詭辯,有朋友閱後來電郵,詢問小弟究竟是誰人在詭辯-被訪者,還是小弟?
應該不是小弟吧!小弟頂多只是以『詭辯』來指出『詭辯』而矣!
詭辯者,外表上好像是運用正確的推理方式,實際上是違反邏輯,得出似是而非的推論,亦即是硬用邏輯謬誤來誤導他人者也;被訪者的『邏輯』是,當大部份時間也是和平的,就是等於全部時間也是和平的,那是一種匆忙概括(Hasty Generalization)的謬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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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/01/18
Influencing: 詭辯
Hi,
今天在新聞報導中,聽見一段實在太有趣的訪問,被訪者說上週末立法會外的示威者,大部份時間也是和平示威,沒有暴力表現,所以他們不應被警方怎樣怎樣云云。
我對那些示威人士,沒有什麼看法,但對這位被訪者的說詞,實在極有保留。
殺人犯,就算是窮凶極惡的連環殺人犯,大部份時間也不是在殺人,那麼...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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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在新聞報導中,聽見一段實在太有趣的訪問,被訪者說上週末立法會外的示威者,大部份時間也是和平示威,沒有暴力表現,所以他們不應被警方怎樣怎樣云云。
我對那些示威人士,沒有什麼看法,但對這位被訪者的說詞,實在極有保留。
殺人犯,就算是窮凶極惡的連環殺人犯,大部份時間也不是在殺人,那麼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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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12/20
Developmental Dynamics: 包含例外,沒有例外
Hi,
小弟剛看完了福爾摩斯其中一個故事,內裡的一句對白,實在緊緊抓著小弟的心神。
I never make exceptions. An exception disproves the rule.
怎樣也猜想不到,小弟最重要的一個處事原則,竟然早已出現在百多年前,柯南道爾的故事中!
凡事出乎自己意料之外的,想也不去想清楚,使把它說成是『例外』,那我們永遠只有向下沉淪,別再奢望向上提昇了!
意料之外的事,只有一個原因,就是自己現時心中的邏輯,並不能合理地解釋它出現的原理;為什麼不能呢?因為現時的邏輯,不是有錯,就是並未完滿!既然已經出現,它便是現實,那是不容否定的;要發展提昇自己的心智程度,就要修正,又或是擴展自己已有的邏輯。
否則,我們永遠只能滯留在中階的心智發展程度,更上層樓,只是幻想!
『I never make exceptions. An exception disproves the rule.』仍然在我的心裡盤繞不斷。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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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弟剛看完了福爾摩斯其中一個故事,內裡的一句對白,實在緊緊抓著小弟的心神。
I never make exceptions. An exception disproves the rule.
怎樣也猜想不到,小弟最重要的一個處事原則,竟然早已出現在百多年前,柯南道爾的故事中!
凡事出乎自己意料之外的,想也不去想清楚,使把它說成是『例外』,那我們永遠只有向下沉淪,別再奢望向上提昇了!
意料之外的事,只有一個原因,就是自己現時心中的邏輯,並不能合理地解釋它出現的原理;為什麼不能呢?因為現時的邏輯,不是有錯,就是並未完滿!既然已經出現,它便是現實,那是不容否定的;要發展提昇自己的心智程度,就要修正,又或是擴展自己已有的邏輯。
否則,我們永遠只能滯留在中階的心智發展程度,更上層樓,只是幻想!
『I never make exceptions. An exception disproves the rule.』仍然在我的心裡盤繞不斷。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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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10/13
我的觀點極短篇: 不知自己不通
2009/10/08
Concepts 101 Part 43: 絕對真相 Part 5
Hi,
同文 Part 4 回覆了讀友的電郵問題,同日收到讀友的跟進,部份大家亦可能會感興趣,節錄如下:
1. 題目的邏輯問題在於題目預設(presuppose)了"祂舉不起的石頭"的存在。而這假設本身否定了全能的定義。但這假設正確嗎?
如果─以我所認識,沒有矛盾的「全能」概念去想,你問祂:你能舉起...石頭嗎?
我想祂可以說:這與我的能力無關,因為世上沒有這石頭。
於是你再問:那你是否可以創造這不存在的石頭?如果舉起不存在的東西有邏輯問題。創造不存在的東西沒有了吧?
我想祂會說:這就像是問全知的我是否知道我不知道的東西。至善的我可否知道我自己的惡。但我沒有不知道的東西,也沒有惡。如果我問你,你願意做這件你不願意做的東西嗎?我的題目已經預設了你的答案,這並不是一條問題,最多只是一個論述吧了。全能的定義,並不因"不能舉起不能舉起的石頭"而矛盾,正如任何定義,如膠樽的定義,不會因為桌上那「用膠不是膠造的樽」而矛盾。
我能創造任何東西,但你說的東西是「是膠不是膠」的矛盾東西。沒有自相矛盾才是全能,自相矛盾不是全能。
正如小弟在Blog中已說過,為什麼小弟不會去討論宗教的課題,因為只會越鑽越陷入永無止境的辯論!
就算本來你的問題,只是研究邏輯謬誤發生在那裡,後來也會論到一大堆你所相信神的『想法』,小弟拒絕討論宗教的原因,正是如此。(你怎知神是這樣想?你既沒有證據,也未提出推理,因為你相信祂會是這樣想,所以宗教就是信仰真相嘛!)
A. 謬誤在那裡:回到邏輯討論,原問題是:『神既是全能,祂能否製造一塊自己舉不起的石頭?』,這跟『Keith既是什麼文章也能寫出來的,Keith能否寫出一篇自己寫不出的文章?』沒有兩樣,我能否只答世上根本沒有我寫不出的文章,所以你的問題有邏輯謬誤呢?
同樣道理,『一個不是全能的石頭製造者能否製造一塊自己舉不起的石頭?』,那來什麼謬誤,答案是當然能夠;但如果說『一個全能的石頭製造者能否製造一塊自己舉不起的石頭?』,問題就難於回答了,所以問題本身沒有謬誤,謬誤在於『全能』這個概念中!
B. 預設謬誤-循環論證:如用你的推理,問題是有預設的謬誤的話,那麼你的答案也同樣有著預設的謬誤,那個謬誤就是不當預設中的循環論證:由於Keith什麼文章也能寫出來的,所以世上根本沒有我寫不出的文章;由於神是全能的,所以世上根本沒有神自己舉不起的石頭。
為什麼世上沒有那種石頭呢?因為祂是全能的嘛!
C. 惡人先告狀:你說問題中的『祂舉不起的石頭』的假設本身否定了全能的定義,那你也先預設了『祂是全能』這個假設吧,如果沒有你先有這個『祂是全能』預設假設,問題中的預設假設根本就沒有什麼可以否定了!
D. 不當預設才是重點:再者,世上那條問題沒有預設?重點是那個預設是否不當,『一塊自己舉不起的石頭』怎樣是不當呢?它跟『一隻自己寫不出的字』、『一句自己說不出的話』有什麼分別?
『你能否寫出一隻自己寫不出的字?』答案是當然不能!
『你能否說出一句自己說不出的話?』答案是當然不能!
謬誤顯然不在於問題,而是在於『全能』,由於我沒有說我是全能,所以我可以答我不能!
『你願意做這件你不願意做的東西嗎?』答案很簡單-不願意,除非我曾說我什麼也願意!
『世上有沒有不是用膠造的膠樽?』答案很簡單-沒有,除非我曾說什麼物料造的樽也是膠樽!
我相信神,也相信神是全能的,不是由於我有什麼邏輯推理,不是由於有什麼感官證據,只是由於我真的相信!
2. 我們在討論,是因為我們相信,有相對真相 (就是更接近真相的東西) 的存在。
你是否也同意,我們所謂的相對真相,其實可能離真相越遠?
否則,這不是基於感官、原因、或是信仰真相而產生循環論證,就是承認「有相對真相」這個絕對真相。
相對真相當然可能距離真相越遠,就是當感官上的證據是看錯了、邏輯原因上的推理出現了謬誤的時候;
所以發現真相的過程,不是看也不看清楚、想也不想得透徹就算完成工作,而是再三的引證感官證據、再三的反覆推理!
相對真相,本身就是一個邏輯真相中的相對真相:越多感官上的證據、邏輯原因上的推理,就相對比沒有或更少的更真一點!
當有一日有人有效推理出跟上述不同的邏輯結論時,那麼,相對真相就相對地不真了!
誰人相信相對真相是絕對真相?
3. 我 pass 的意思是,在每一個真相中,最少不可以有否定的證據,否則那系統就不能「與其他知識共存」,違反「第四步驟」。
如果沒有否定的證據,即使沒有支持的證據,也可在「疑點歸於另一範疇的 logic」下,pass (而不是 support)。
不管是支持,還是沒有否定的證據,那個宗教沒有存在被科學的感官證據,或是邏輯推理所否定的教義呢?舉例來說,人是神創造的,但達爾文的演化論是根據他的觀察 (感官證據)加上他的邏輯推理而成,卻否定了創造論!
但我卻相信創造論,因為我相信!(信仰真相嘛!)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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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文 Part 4 回覆了讀友的電郵問題,同日收到讀友的跟進,部份大家亦可能會感興趣,節錄如下:
1. 題目的邏輯問題在於題目預設(presuppose)了"祂舉不起的石頭"的存在。而這假設本身否定了全能的定義。但這假設正確嗎?
如果─以我所認識,沒有矛盾的「全能」概念去想,你問祂:你能舉起...石頭嗎?
我想祂可以說:這與我的能力無關,因為世上沒有這石頭。
於是你再問:那你是否可以創造這不存在的石頭?如果舉起不存在的東西有邏輯問題。創造不存在的東西沒有了吧?
我想祂會說:這就像是問全知的我是否知道我不知道的東西。至善的我可否知道我自己的惡。但我沒有不知道的東西,也沒有惡。如果我問你,你願意做這件你不願意做的東西嗎?我的題目已經預設了你的答案,這並不是一條問題,最多只是一個論述吧了。全能的定義,並不因"不能舉起不能舉起的石頭"而矛盾,正如任何定義,如膠樽的定義,不會因為桌上那「用膠不是膠造的樽」而矛盾。
我能創造任何東西,但你說的東西是「是膠不是膠」的矛盾東西。沒有自相矛盾才是全能,自相矛盾不是全能。
正如小弟在Blog中已說過,為什麼小弟不會去討論宗教的課題,因為只會越鑽越陷入永無止境的辯論!
就算本來你的問題,只是研究邏輯謬誤發生在那裡,後來也會論到一大堆你所相信神的『想法』,小弟拒絕討論宗教的原因,正是如此。(你怎知神是這樣想?你既沒有證據,也未提出推理,因為你相信祂會是這樣想,所以宗教就是信仰真相嘛!)
A. 謬誤在那裡:回到邏輯討論,原問題是:『神既是全能,祂能否製造一塊自己舉不起的石頭?』,這跟『Keith既是什麼文章也能寫出來的,Keith能否寫出一篇自己寫不出的文章?』沒有兩樣,我能否只答世上根本沒有我寫不出的文章,所以你的問題有邏輯謬誤呢?
同樣道理,『一個不是全能的石頭製造者能否製造一塊自己舉不起的石頭?』,那來什麼謬誤,答案是當然能夠;但如果說『一個全能的石頭製造者能否製造一塊自己舉不起的石頭?』,問題就難於回答了,所以問題本身沒有謬誤,謬誤在於『全能』這個概念中!
B. 預設謬誤-循環論證:如用你的推理,問題是有預設的謬誤的話,那麼你的答案也同樣有著預設的謬誤,那個謬誤就是不當預設中的循環論證:由於Keith什麼文章也能寫出來的,所以世上根本沒有我寫不出的文章;由於神是全能的,所以世上根本沒有神自己舉不起的石頭。
為什麼世上沒有那種石頭呢?因為祂是全能的嘛!
C. 惡人先告狀:你說問題中的『祂舉不起的石頭』的假設本身否定了全能的定義,那你也先預設了『祂是全能』這個假設吧,如果沒有你先有這個『祂是全能』預設假設,問題中的預設假設根本就沒有什麼可以否定了!
D. 不當預設才是重點:再者,世上那條問題沒有預設?重點是那個預設是否不當,『一塊自己舉不起的石頭』怎樣是不當呢?它跟『一隻自己寫不出的字』、『一句自己說不出的話』有什麼分別?
『你能否寫出一隻自己寫不出的字?』答案是當然不能!
『你能否說出一句自己說不出的話?』答案是當然不能!
謬誤顯然不在於問題,而是在於『全能』,由於我沒有說我是全能,所以我可以答我不能!
『你願意做這件你不願意做的東西嗎?』答案很簡單-不願意,除非我曾說我什麼也願意!
『世上有沒有不是用膠造的膠樽?』答案很簡單-沒有,除非我曾說什麼物料造的樽也是膠樽!
我相信神,也相信神是全能的,不是由於我有什麼邏輯推理,不是由於有什麼感官證據,只是由於我真的相信!
2. 我們在討論,是因為我們相信,有相對真相 (就是更接近真相的東西) 的存在。
你是否也同意,我們所謂的相對真相,其實可能離真相越遠?
否則,這不是基於感官、原因、或是信仰真相而產生循環論證,就是承認「有相對真相」這個絕對真相。
相對真相當然可能距離真相越遠,就是當感官上的證據是看錯了、邏輯原因上的推理出現了謬誤的時候;
所以發現真相的過程,不是看也不看清楚、想也不想得透徹就算完成工作,而是再三的引證感官證據、再三的反覆推理!
相對真相,本身就是一個邏輯真相中的相對真相:越多感官上的證據、邏輯原因上的推理,就相對比沒有或更少的更真一點!
當有一日有人有效推理出跟上述不同的邏輯結論時,那麼,相對真相就相對地不真了!
誰人相信相對真相是絕對真相?
3. 我 pass 的意思是,在每一個真相中,最少不可以有否定的證據,否則那系統就不能「與其他知識共存」,違反「第四步驟」。
如果沒有否定的證據,即使沒有支持的證據,也可在「疑點歸於另一範疇的 logic」下,pass (而不是 support)。
不管是支持,還是沒有否定的證據,那個宗教沒有存在被科學的感官證據,或是邏輯推理所否定的教義呢?舉例來說,人是神創造的,但達爾文的演化論是根據他的觀察 (感官證據)加上他的邏輯推理而成,卻否定了創造論!
但我卻相信創造論,因為我相信!(信仰真相嘛!)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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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10/07
Concepts 101 Part 43: 絕對真相 Part 4
Hi,
有朋友電郵問及前文絕對真相 Part 3的一些看法,甚覺大家可能也會有點興趣,抄錄問題與小弟的簡覆如下:
1. 有關"抬不起的石頭",問題本身有邏輯謬誤,好像是問"如果我是全能的,我是否可做到我不可做到的",問題在於邏輯而不在於形而上的東西。
問題本身沒有邏輯問題,如有,它是什麼的邏輯問題呢?有邏輯問題的是在『全能』這個概念,邏輯是在量度現實世界的,而現實世界中根本沒有可能有『全能』存在!
『全能』的邏輯謬誤是自相矛盾,『全能』包括能做到不能做到的事,但如有不能做到的事,那就一不是『全能』,或二那不是『不能做到』的!
2. 人的靈魂和形而上的特質,每刻影響人的思想,行為,選擇,形而上和形而下的思考不可能硬生生分開。
月球不也是每刻影響地球嗎?但她真的是另一個分開的星體啊!你的父親也可能影嚮著你的一生,但他真的是另一個人啊!
況且,我那裡有把他們硬生生分開呢?小弟只是說明這是兩個不同的範疇,有著不同的運作原理,因此不能以某一範疇的原理,硬套於另一範疇之中。
互相影嚮的,也可以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東西,當然要用不同的觀點來研究,正如數學與物理學這兩個範疇的東西,經常互相影嚮,但數學還需以數學的原則來計算,物理學也需要用物理學的方式來研究,因此物理學家很多時也精通數學。
3. 感官真相,原因真相,信仰真相的區分,本身也是一個原因真相 (人有限-->分開信仰) - 但我認為三者都要pass,至少不可以有衝突,否則就要推翻其中一者,產生你所說的"新進步",如你新一篇EMAIL說的第四步驟 - 與其他知識共容。思考間可以consistent,是發現不足的indicator,否則不如承認我們只是基於錯誤的思考框架做人,而不去分開三種真相,好像說它們不相干那樣 - 這會導致邪教盛行,不好的結果?
感官真相,原因真相,信仰真相只是分類而矣,其前題小弟也早已說明-沒有一個是真的絕對真相,只是滿足了其中一個範疇的真相條件,本身也只是相對地真,而非肯定絕對的真!
小弟更沒有說不能以超過一種真相類別來衡量真相,科學界就是不停的同時以感官真相與原因真相來做研究;而小弟只是說明每種真相也有自己的真相原則,不能用其他類別的真相原則來證明另一類別的真假,正如文中所說,我們不能以『相信』來證明感官真相,要證明感官真相,需要的就是感官證據。
至於說三者皆要Pass的話,否則會導致邪教盛行,試問現今世界,那一個宗教,包括各個正信宗教,能三者皆Pass呢?如必須三者皆Pass,那基督教、天主教、儒釋道皆邪教了!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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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朋友電郵問及前文絕對真相 Part 3的一些看法,甚覺大家可能也會有點興趣,抄錄問題與小弟的簡覆如下:
1. 有關"抬不起的石頭",問題本身有邏輯謬誤,好像是問"如果我是全能的,我是否可做到我不可做到的",問題在於邏輯而不在於形而上的東西。
問題本身沒有邏輯問題,如有,它是什麼的邏輯問題呢?有邏輯問題的是在『全能』這個概念,邏輯是在量度現實世界的,而現實世界中根本沒有可能有『全能』存在!
『全能』的邏輯謬誤是自相矛盾,『全能』包括能做到不能做到的事,但如有不能做到的事,那就一不是『全能』,或二那不是『不能做到』的!
2. 人的靈魂和形而上的特質,每刻影響人的思想,行為,選擇,形而上和形而下的思考不可能硬生生分開。
月球不也是每刻影響地球嗎?但她真的是另一個分開的星體啊!你的父親也可能影嚮著你的一生,但他真的是另一個人啊!
況且,我那裡有把他們硬生生分開呢?小弟只是說明這是兩個不同的範疇,有著不同的運作原理,因此不能以某一範疇的原理,硬套於另一範疇之中。
互相影嚮的,也可以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東西,當然要用不同的觀點來研究,正如數學與物理學這兩個範疇的東西,經常互相影嚮,但數學還需以數學的原則來計算,物理學也需要用物理學的方式來研究,因此物理學家很多時也精通數學。
3. 感官真相,原因真相,信仰真相的區分,本身也是一個原因真相 (人有限-->分開信仰) - 但我認為三者都要pass,至少不可以有衝突,否則就要推翻其中一者,產生你所說的"新進步",如你新一篇EMAIL說的第四步驟 - 與其他知識共容。思考間可以consistent,是發現不足的indicator,否則不如承認我們只是基於錯誤的思考框架做人,而不去分開三種真相,好像說它們不相干那樣 - 這會導致邪教盛行,不好的結果?
感官真相,原因真相,信仰真相只是分類而矣,其前題小弟也早已說明-沒有一個是真的絕對真相,只是滿足了其中一個範疇的真相條件,本身也只是相對地真,而非肯定絕對的真!
小弟更沒有說不能以超過一種真相類別來衡量真相,科學界就是不停的同時以感官真相與原因真相來做研究;而小弟只是說明每種真相也有自己的真相原則,不能用其他類別的真相原則來證明另一類別的真假,正如文中所說,我們不能以『相信』來證明感官真相,要證明感官真相,需要的就是感官證據。
至於說三者皆要Pass的話,否則會導致邪教盛行,試問現今世界,那一個宗教,包括各個正信宗教,能三者皆Pass呢?如必須三者皆Pass,那基督教、天主教、儒釋道皆邪教了!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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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10/01
Concepts 101 Part 46: 決定與推動
Hi,
先有決定 (Decision),再來推動 (Motivation),我們就能起動了,這也是傳統 NLP 對這兩個策略的認知。
這亦是前幾年常聽人說的:『議而不決,決而不行』,前者欠決定,後者欠推動也。
但真的是這樣子嗎?但如果真的是已決定了,那還用什麼推動?
查『決定』一詞,除了是對事情作出判斷外,還含有『一定』的意義,如朱子語類中說到:「若欲與湯進之同做,決定做不成,後來果如此。」,又或陸游的一百五日行:「眼中青山身後塚,此事決定君何疑。」,既是一定,就肯定如此,那需推動?
英文中的 Decision 一字,根據 Random House Dictionary 指出,乃 the act of making up one's mind,也是既已 make up one's mind 了,那還用推動?
但為什麼我們卻經常還是決而不行呢?
因為我們還未真的是決定了,很多時只是對某個選擇有了傾向 (Tendency) 而矣;若只得一點點的傾向,那就需要大大的推動,多一點的傾向,所需的推動就少一點。
傾向,即還未 make up one's mind,亦即仍不是『一定』,那當然要推動了。
能真的 make up one's mind、能確定是『一定』,除了減少浪費時間、精力於無謂的推動外,更能減少選擇錯誤,因為當一個人仍未能對其選擇完全肯定時,他就不能 make up one's mind、他就不能確定他的選擇是『一定』!
如何能真的 make up one's mind、如何能確定是『一定』呢?字典又給予我們答案,Decision 是為了什麼要 make up one's mind 呢?字典說:為了 make up one's mind for a question or doubt!
你的選擇,是否已能完全解答你的問題呢?你的選擇,是否已能完全移去所有的懷疑呢?
以後,決定了就是決定了,坐言起行;還未能肯定時,快找問題、快找懷疑好了!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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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有決定 (Decision),再來推動 (Motivation),我們就能起動了,這也是傳統 NLP 對這兩個策略的認知。
這亦是前幾年常聽人說的:『議而不決,決而不行』,前者欠決定,後者欠推動也。
但真的是這樣子嗎?但如果真的是已決定了,那還用什麼推動?
查『決定』一詞,除了是對事情作出判斷外,還含有『一定』的意義,如朱子語類中說到:「若欲與湯進之同做,決定做不成,後來果如此。」,又或陸游的一百五日行:「眼中青山身後塚,此事決定君何疑。」,既是一定,就肯定如此,那需推動?
英文中的 Decision 一字,根據 Random House Dictionary 指出,乃 the act of making up one's mind,也是既已 make up one's mind 了,那還用推動?
但為什麼我們卻經常還是決而不行呢?
因為我們還未真的是決定了,很多時只是對某個選擇有了傾向 (Tendency) 而矣;若只得一點點的傾向,那就需要大大的推動,多一點的傾向,所需的推動就少一點。
傾向,即還未 make up one's mind,亦即仍不是『一定』,那當然要推動了。
能真的 make up one's mind、能確定是『一定』,除了減少浪費時間、精力於無謂的推動外,更能減少選擇錯誤,因為當一個人仍未能對其選擇完全肯定時,他就不能 make up one's mind、他就不能確定他的選擇是『一定』!
如何能真的 make up one's mind、如何能確定是『一定』呢?字典又給予我們答案,Decision 是為了什麼要 make up one's mind 呢?字典說:為了 make up one's mind for a question or doubt!
你的選擇,是否已能完全解答你的問題呢?你的選擇,是否已能完全移去所有的懷疑呢?
以後,決定了就是決定了,坐言起行;還未能肯定時,快找問題、快找懷疑好了!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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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09/21
Concepts 101 Part 45: 理性
Hi,
理性是什麼?首先,理性 (Rational) 不是感性的相反,理性的相反是不理性 (Irrational),感性只是非理性 (Non-Rational),她也是我們的思維功能的另一重要部份。
理性一詞,並非來自中文,源自外文如英語的 Rational,而 Rational 一字來自拉丁文 Ratio,意即 Reason 原因也。
所謂理性,即是基於原因的思維,因此,只要是以原因來分析,就可以作理性研究,又或理性討論、據論、理論;分析的對象,當然可以包括非理性,甚至不理性的人事物。
所以,情緒、藝術、語言、身體語言、文學創作全都可以成為理性研究或議論的對象,但又有沒有什麼不能作為理性研究或議論的對象?有,不能觀察的事物!
為什麼呢?因為所有理性分析,皆需由感官得來的資訊開始,正如亞理士多德、約翰洛克、大衛休謨等哲學家所言,不能與觀察得到的事物對證的,根本難以成為事實。
最後,為什麼需要理性思維呢?因為世事運作總有原因,瞭解原因,就更能理解世事的運作,我等凡人,每天面對的正是世事!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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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性是什麼?首先,理性 (Rational) 不是感性的相反,理性的相反是不理性 (Irrational),感性只是非理性 (Non-Rational),她也是我們的思維功能的另一重要部份。
理性一詞,並非來自中文,源自外文如英語的 Rational,而 Rational 一字來自拉丁文 Ratio,意即 Reason 原因也。
所謂理性,即是基於原因的思維,因此,只要是以原因來分析,就可以作理性研究,又或理性討論、據論、理論;分析的對象,當然可以包括非理性,甚至不理性的人事物。
所以,情緒、藝術、語言、身體語言、文學創作全都可以成為理性研究或議論的對象,但又有沒有什麼不能作為理性研究或議論的對象?有,不能觀察的事物!
為什麼呢?因為所有理性分析,皆需由感官得來的資訊開始,正如亞理士多德、約翰洛克、大衛休謨等哲學家所言,不能與觀察得到的事物對證的,根本難以成為事實。
最後,為什麼需要理性思維呢?因為世事運作總有原因,瞭解原因,就更能理解世事的運作,我等凡人,每天面對的正是世事!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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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09/08
我的觀點: 『通所識』與『識致通』
Hi,
最近與讀者朋友於網上討論通識時,小弟提到『識致通』和『通所識』這兩個概念。
理解為之識,完全理解至通透,能舉一反三,為之『識致通』;把所識的貫通,能以不同角度貫穿各種學問,並能以多種學問的角度,瞭解自己及週遭的問題,為之『通所識』。
『識致通』是知識的累積,『通所識』乃是智慧的開發;通識,就是『通所識』,而非『識致通』。
懂得更多的知識,只能達到更大的『識致通』;貫通所識,做到『通所識』,才能把握現今變幻莫測的世界。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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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mark: Originally written on Aug 18 2009 for the Excel Your Life Newsletter
最近與讀者朋友於網上討論通識時,小弟提到『識致通』和『通所識』這兩個概念。
理解為之識,完全理解至通透,能舉一反三,為之『識致通』;把所識的貫通,能以不同角度貫穿各種學問,並能以多種學問的角度,瞭解自己及週遭的問題,為之『通所識』。
『識致通』是知識的累積,『通所識』乃是智慧的開發;通識,就是『通所識』,而非『識致通』。
懂得更多的知識,只能達到更大的『識致通』;貫通所識,做到『通所識』,才能把握現今變幻莫測的世界。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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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mark: Originally written on Aug 18 2009 for the Excel Your Life Newsletter
2009/09/07
Concepts 101 Part 44: 假說
Hi,
既然所有想法也有假設,亦即是不同程度的假,那我們可以如何思維呢?
把自己的想法,當成假說 (Hypothesis),如果對某事還未有什麼想法,就儘快先定出一個假說,由於它只是一個假說,我們便有心理準備,隨時把它推翻!由於它只是一個假說,我們更應不斷地找出它假的地方,主動積極地把它推翻,並因應定立另一個更能符合那個現象的假說,週而復始,直至真相出現;人的思維進步,其中一種動力,是來自假設的自我推翻。
所謂假說,就是在未有足夠證據證明時,一種對觀察出來的現象的臨時解釋;蘇格拉底更形容假說為一種聰明方便的意念,簡化了複雜的計算或推理。
要成立一個合理的假說,它必須通過五個條件:
1. 簡單:如不是簡單,那來簡化功能?它是否比其他解釋更簡單呢?
2. 邏輯:他是否邏輯上有效呢?
3. 範疇:它只是能用來解釋什麼的?
4. 吻合:它有否跟現有知識相沖呢?
5. 延伸:它能否同時解釋那個現象的其他延伸呢?
我們所有的想法也有假設,我們所有想法也只是一種假說,問題只是它有多合理!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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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然所有想法也有假設,亦即是不同程度的假,那我們可以如何思維呢?
把自己的想法,當成假說 (Hypothesis),如果對某事還未有什麼想法,就儘快先定出一個假說,由於它只是一個假說,我們便有心理準備,隨時把它推翻!由於它只是一個假說,我們更應不斷地找出它假的地方,主動積極地把它推翻,並因應定立另一個更能符合那個現象的假說,週而復始,直至真相出現;人的思維進步,其中一種動力,是來自假設的自我推翻。
所謂假說,就是在未有足夠證據證明時,一種對觀察出來的現象的臨時解釋;蘇格拉底更形容假說為一種聰明方便的意念,簡化了複雜的計算或推理。
要成立一個合理的假說,它必須通過五個條件:
1. 簡單:如不是簡單,那來簡化功能?它是否比其他解釋更簡單呢?
2. 邏輯:他是否邏輯上有效呢?
3. 範疇:它只是能用來解釋什麼的?
4. 吻合:它有否跟現有知識相沖呢?
5. 延伸:它能否同時解釋那個現象的其他延伸呢?
我們所有的想法也有假設,我們所有想法也只是一種假說,問題只是它有多合理!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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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ncepts 101 Part 43: 絕對真相 Part 3
Hi,
有朋友來電郵問及:神的說話、聖經的話是否『絕對真相』?
說實話,這是小弟最不願回應的問題,因為按小弟的原理念,那應該不是『絕對真相』,但對於相信的朋友來說,那又怎可以說那不是『絕對真相』呢?
小弟常說,我們現時用的邏輯,是用作思維於現實世界之中,那又怎能用於不是屬於這個凡人世界的神身上呢?
大家可能也都聽過『全能的神能否製造一塊自己抬不起的石頭?』的辯論吧,通常最後也是不歡而散,爭論得面紅耳熱,最後也沒有什麼結論!
如果有人問我這個問題,我肯定會認低威地說:『我不知道!』。
以邏輯來分析,說『能』又證明了神不是全能,說『不能』也又證明了神不是全能!說真的,我等凡人,那能知道神的能力是怎麼樣的呢,而我是只相信祂是全能的!
真相可有多種,感官真相 (Truth of Senses),就是看到、聽到、觸摸到的真,那是自然科學界中的真相;原因真相 (Truth of Reasons),就是有效推論的真,那是數學、邏輯學中的真相;信仰真相 (Truth of Faith),就是相信是真的真,那是宗教中的真相。
不同範疇,應用不同的真相類別,硬要套用另一範疇的真相,結果只是無謂爭論;舉例來說,我不能由於我相信人能夠生蛋,就認為那是真相;我也不能看出 1+1=3,就說那是真相;我亦不能因為不合邏輯便說沒有神存在!
三種真相,理論上也不是『絕對真相』,自然科學不斷地有新的發現,推翻了過去的感官真相;數學界也持續地有新的推論計算,推翻了過去的原因真相;宗教界中人們亦屢有相信新的教條教義,信念真相有所變化,故不同宗教因而此起彼落!
理論歸理論,我相信我的神說的話是絕對的真相,那就是絕對的真相,我那管那個什麼 Keith To說什麼鬼話,因為信仰真相來自相信!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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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朋友來電郵問及:神的說話、聖經的話是否『絕對真相』?
說實話,這是小弟最不願回應的問題,因為按小弟的原理念,那應該不是『絕對真相』,但對於相信的朋友來說,那又怎可以說那不是『絕對真相』呢?
小弟常說,我們現時用的邏輯,是用作思維於現實世界之中,那又怎能用於不是屬於這個凡人世界的神身上呢?
大家可能也都聽過『全能的神能否製造一塊自己抬不起的石頭?』的辯論吧,通常最後也是不歡而散,爭論得面紅耳熱,最後也沒有什麼結論!
如果有人問我這個問題,我肯定會認低威地說:『我不知道!』。
以邏輯來分析,說『能』又證明了神不是全能,說『不能』也又證明了神不是全能!說真的,我等凡人,那能知道神的能力是怎麼樣的呢,而我是只相信祂是全能的!
真相可有多種,感官真相 (Truth of Senses),就是看到、聽到、觸摸到的真,那是自然科學界中的真相;原因真相 (Truth of Reasons),就是有效推論的真,那是數學、邏輯學中的真相;信仰真相 (Truth of Faith),就是相信是真的真,那是宗教中的真相。
不同範疇,應用不同的真相類別,硬要套用另一範疇的真相,結果只是無謂爭論;舉例來說,我不能由於我相信人能夠生蛋,就認為那是真相;我也不能看出 1+1=3,就說那是真相;我亦不能因為不合邏輯便說沒有神存在!
三種真相,理論上也不是『絕對真相』,自然科學不斷地有新的發現,推翻了過去的感官真相;數學界也持續地有新的推論計算,推翻了過去的原因真相;宗教界中人們亦屢有相信新的教條教義,信念真相有所變化,故不同宗教因而此起彼落!
理論歸理論,我相信我的神說的話是絕對的真相,那就是絕對的真相,我那管那個什麼 Keith To說什麼鬼話,因為信仰真相來自相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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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09/06
Concepts 101 Part 43: 絕對真相 Part 2
Hi,
陸續收到不少朋友的電郵,提出了各種不同的『真相』,詢(質)問小弟那是不是絕對真相。
首先聲明,無論你提出的是什麼『真相』,小弟也會說那不是絕對真相,並不是說你們說的是假,而是根本沒有『絕對真相』存在!
康德的論點,認為凡是證據,就必定是由人提出來;經人選擇,已經不是絕對客觀,那就不能滿足『絕對真相』的『客觀的真的事實』這個定義。
沒有『絕對真相』,並不是源自沒有真相,而是源自沒有『絕對客觀』!
同樣道理,康德的觀點,絕不是什麼『絕對真相』;小弟的觀點,更不是什麼『絕對真相』;我說你們提出的『真相』並非『絕對真相』,那亦不是『絕對真相』!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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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續收到不少朋友的電郵,提出了各種不同的『真相』,詢(質)問小弟那是不是絕對真相。
首先聲明,無論你提出的是什麼『真相』,小弟也會說那不是絕對真相,並不是說你們說的是假,而是根本沒有『絕對真相』存在!
康德的論點,認為凡是證據,就必定是由人提出來;經人選擇,已經不是絕對客觀,那就不能滿足『絕對真相』的『客觀的真的事實』這個定義。
沒有『絕對真相』,並不是源自沒有真相,而是源自沒有『絕對客觀』!
同樣道理,康德的觀點,絕不是什麼『絕對真相』;小弟的觀點,更不是什麼『絕對真相』;我說你們提出的『真相』並非『絕對真相』,那亦不是『絕對真相』!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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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09/05
Concepts 101 Part 43: 絕對真相
Hi,
小弟前幾天在一個免費課程 Evolve-21 中提到,世上沒有絕對真相的!
絕對的真相,必須是客觀地真的事實,這是幾千年來,遠自希腊哲人的定義,但於幾千年後被康德推翻了;他認為要真,就必須有證據支持,當某人認為某一證據能證明某一事實是真時,那個『認為』已經是主觀的結果了,那等於說,任何事實只能主觀地真,故世上沒有絕對真相存在。
既然沒有絕對真相,我們尋求的,就是相對真相,那就是比較真的事實,亦即是小弟前篇所說的比較少假設的想法。
在尋求相對真相的同時,既然她們只是相對,而非絕對的真,我們便能時刻知道,我們自己所想所說的,絕對並非肯定的真,那就反而給了我們更大的空間去尋真了!
昨天剛收到一封來自同學的電郵,他提出:數學或物理定律,例如 1+ 1=2,或萬有引力,它們不能算是絕對真相嗎?它們似乎都符合『客觀地真的事實』這個定義。
小弟已回覆了他,當然我不認為那是『客觀地真的事實』,你認為呢?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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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注:小弟先向那位來電郵的同學致歉,未得你同意已擺了你上檯,故把你的名字隱去,再說一句對不起。
小弟前幾天在一個免費課程 Evolve-21 中提到,世上沒有絕對真相的!
絕對的真相,必須是客觀地真的事實,這是幾千年來,遠自希腊哲人的定義,但於幾千年後被康德推翻了;他認為要真,就必須有證據支持,當某人認為某一證據能證明某一事實是真時,那個『認為』已經是主觀的結果了,那等於說,任何事實只能主觀地真,故世上沒有絕對真相存在。
既然沒有絕對真相,我們尋求的,就是相對真相,那就是比較真的事實,亦即是小弟前篇所說的比較少假設的想法。
在尋求相對真相的同時,既然她們只是相對,而非絕對的真,我們便能時刻知道,我們自己所想所說的,絕對並非肯定的真,那就反而給了我們更大的空間去尋真了!
昨天剛收到一封來自同學的電郵,他提出:數學或物理定律,例如 1+ 1=2,或萬有引力,它們不能算是絕對真相嗎?它們似乎都符合『客觀地真的事實』這個定義。
小弟已回覆了他,當然我不認為那是『客觀地真的事實』,你認為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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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注:小弟先向那位來電郵的同學致歉,未得你同意已擺了你上檯,故把你的名字隱去,再說一句對不起。
2009/06/29
我的觀點: 誰說專家就可信?!
Hi,
昨天在某大型連鎖藥店(那一家?不是屈臣氏便是萬寧吧!)買東西,聽見一名顧客詢問駐店的藥劑師:砂眼可以用什麼眼藥水?
藥劑師答道:可以用人造淚水把它沖出來。
小弟聽後大吃一驚,砂眼是經由病毒傳播的高傳染性眼疾,這也可以沖出來?!
那位30來歲的藥劑師,可能從未聽過這個曾流行於數十年前的疾病,更誤聽為『吹沙入眼』吧!如果那為朋友真的是患上砂眼,又相信專家所言,購買毫無藥效的人造淚水,試圖把它沖出來,那就躭誤病情了。
專家意見只是多種資訊來源之一,切勿當作唯一無可置疑的結論,專家意見也可以主觀的,就算是客觀,也可以不準確!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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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在某大型連鎖藥店(那一家?不是屈臣氏便是萬寧吧!)買東西,聽見一名顧客詢問駐店的藥劑師:砂眼可以用什麼眼藥水?
藥劑師答道:可以用人造淚水把它沖出來。
小弟聽後大吃一驚,砂眼是經由病毒傳播的高傳染性眼疾,這也可以沖出來?!
那位30來歲的藥劑師,可能從未聽過這個曾流行於數十年前的疾病,更誤聽為『吹沙入眼』吧!如果那為朋友真的是患上砂眼,又相信專家所言,購買毫無藥效的人造淚水,試圖把它沖出來,那就躭誤病情了。
專家意見只是多種資訊來源之一,切勿當作唯一無可置疑的結論,專家意見也可以主觀的,就算是客觀,也可以不準確!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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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06/28
Concepts 101 Part 41: 主觀
Hi,
昨天剛完成了本系列的第四十篇-客觀,本來不打算這麼快就下筆寫第四十一篇,但讀者CC君於上篇提出了的問題,不清楚說明客觀的對比-主觀,似乎難於充份地回答他的問題。
查客觀、主觀二詞,皆來自外語,雖晉朝華陽國志曾有『客觀』一詞出現,但該詞解作外觀,非現今人所說的客觀也。
所謂的客觀,源自Objective一字,意即把觀察對象當作物體Object來看,獨立於思維及觀察者之外;真正的客觀,也就是NLP所指的Meta了。
至於主觀,明顯地是來自Subjective一字,那是把觀察對象,連結到觀察者的思維內,對該觀察對象的認知,而不是把它當作一件獨立物體,觀察者本身就是Subjective一字中的Subject了;真正的主觀,也就是NLP所指的第一位置+聯繫 (First Position, Associated)了。
作為人類,我們差不多全部時間也是在主觀,試問誰人能真正的把對人事物的想法與人事物本身分開呢?
主觀帶來的問題,我想無需在此多述(這也是一個主觀的想法),而要做到客觀,就必須找出支持對某人事物觀察的結論的證據了,為什麼呢?
證據,並非另一個想法,而是一件存在於現實世界的物體(Object),一個想法如果是由另一個想法來證明的,肯定那是主觀了,因為想法本身就是主觀的結果;但如果能有證據,那就證明了觀察者觀察的對象是物體,那就開始了客觀的觀察了。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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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剛完成了本系列的第四十篇-客觀,本來不打算這麼快就下筆寫第四十一篇,但讀者CC君於上篇提出了的問題,不清楚說明客觀的對比-主觀,似乎難於充份地回答他的問題。
查客觀、主觀二詞,皆來自外語,雖晉朝華陽國志曾有『客觀』一詞出現,但該詞解作外觀,非現今人所說的客觀也。
所謂的客觀,源自Objective一字,意即把觀察對象當作物體Object來看,獨立於思維及觀察者之外;真正的客觀,也就是NLP所指的Meta了。
至於主觀,明顯地是來自Subjective一字,那是把觀察對象,連結到觀察者的思維內,對該觀察對象的認知,而不是把它當作一件獨立物體,觀察者本身就是Subjective一字中的Subject了;真正的主觀,也就是NLP所指的第一位置+聯繫 (First Position, Associated)了。
作為人類,我們差不多全部時間也是在主觀,試問誰人能真正的把對人事物的想法與人事物本身分開呢?
主觀帶來的問題,我想無需在此多述(這也是一個主觀的想法),而要做到客觀,就必須找出支持對某人事物觀察的結論的證據了,為什麼呢?
證據,並非另一個想法,而是一件存在於現實世界的物體(Object),一個想法如果是由另一個想法來證明的,肯定那是主觀了,因為想法本身就是主觀的結果;但如果能有證據,那就證明了觀察者觀察的對象是物體,那就開始了客觀的觀察了。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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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06/26
Concepts 101 Part 40: 客觀
Hi,
世上究竟有沒有真正的『客觀』呢?
如果你認為自己看某事物是客觀時,你是怎樣知道的呢?如果沒有任何證據,那就證明那不是客觀,而是主觀!
有證據又如何?那你又憑什麼認定那個證據就能證明呢?因為另有證據證明先前的證據是合理的證據!
那你又憑什麼認定這個證據就能證明『先前的證據是合理的證據』呢?除非你又再另有證據證明這個證據又再是合理的證據!
聰明的朋友很明顯已知道,我的問題可以不斷再追問下去,永無止境!那又說明了什麼呢?世上沒有真正的客觀,只是程度不同的客觀而矣!
那小弟這篇爛文又是否『真正的客觀』呢?世上那來『真正的客觀』!
既然如此,何苦執著!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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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上究竟有沒有真正的『客觀』呢?
如果你認為自己看某事物是客觀時,你是怎樣知道的呢?如果沒有任何證據,那就證明那不是客觀,而是主觀!
有證據又如何?那你又憑什麼認定那個證據就能證明呢?因為另有證據證明先前的證據是合理的證據!
那你又憑什麼認定這個證據就能證明『先前的證據是合理的證據』呢?除非你又再另有證據證明這個證據又再是合理的證據!
聰明的朋友很明顯已知道,我的問題可以不斷再追問下去,永無止境!那又說明了什麼呢?世上沒有真正的客觀,只是程度不同的客觀而矣!
那小弟這篇爛文又是否『真正的客觀』呢?世上那來『真正的客觀』!
既然如此,何苦執著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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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04/15
Thinking: 我的四論論 Part 12 - 清醒才能論
Hi,
沒有寫四論論很久了,要寫、還想寫、希望寫的還有很多,一點一點的來吧!
一般相信,我們的意識世界,基本分成顯意識及無意識,究竟那個意識才懂得理性思維呢?
無意識的功能,在於儲存記憶、處理情緒以及維持生命,她並非理性思維的工具,因此我們不能無意識地『理解』事物,要『理解』,就必須刻意地、有意識地去『理解』。
就算是聽到、看到的,未有刻意去『理解』,也可能只是人云亦云而矣!
不期然又再想起這句話:耳聽七分假,眼看未為真!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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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有寫四論論很久了,要寫、還想寫、希望寫的還有很多,一點一點的來吧!
一般相信,我們的意識世界,基本分成顯意識及無意識,究竟那個意識才懂得理性思維呢?
無意識的功能,在於儲存記憶、處理情緒以及維持生命,她並非理性思維的工具,因此我們不能無意識地『理解』事物,要『理解』,就必須刻意地、有意識地去『理解』。
就算是聽到、看到的,未有刻意去『理解』,也可能只是人云亦云而矣!
不期然又再想起這句話:耳聽七分假,眼看未為真!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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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01/23
Thinking: 再再談用詞
Hi,
溝通的目的究竟是什麼呢?
很多朋友問及小弟:如何能改進溝通能力?我就會先叫他問問自己:你溝通的目的,究竟是為了什麼呢?
溝通,目的應該是令對方收到你想表達的訊息;改進溝通,就是令對方更能收到你想表達的訊息!
說什麼,是你想表達的訊息;如何說,是如何令對方收到的方法。
只管『說什麼』,不考慮『如何說』,那跟自言自語,有什麼分別?
上文再談用詞中,小弟提到謹慎用詞,那是『如何說』的一部份,而使用合適的文法語法,那是『如何說』的另一部份。
改進『如何說』,是要花費功夫的;但不是只要真心直率地說話,就是最好的溝通嗎?
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,就不會有那麼多的子女,誤解了父母的苦心,亦不會有那麼多的子女,訴說父母不明白他們了!莫非那麼多的父母子女們,全都不是真心地溝通嗎?
很多人認為,注重『如何說』是虛偽,是玩文字遊戲,是埋沒良知;注重『如何說』,是為了使別人明白,跟虛偽、玩文字遊戲、埋沒良知,正正相反!
如果溝通只為表達自己的心中想法,不考慮對方明白與否,那不是溝通!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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溝通的目的究竟是什麼呢?
很多朋友問及小弟:如何能改進溝通能力?我就會先叫他問問自己:你溝通的目的,究竟是為了什麼呢?
溝通,目的應該是令對方收到你想表達的訊息;改進溝通,就是令對方更能收到你想表達的訊息!
說什麼,是你想表達的訊息;如何說,是如何令對方收到的方法。
只管『說什麼』,不考慮『如何說』,那跟自言自語,有什麼分別?
上文再談用詞中,小弟提到謹慎用詞,那是『如何說』的一部份,而使用合適的文法語法,那是『如何說』的另一部份。
改進『如何說』,是要花費功夫的;但不是只要真心直率地說話,就是最好的溝通嗎?
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,就不會有那麼多的子女,誤解了父母的苦心,亦不會有那麼多的子女,訴說父母不明白他們了!莫非那麼多的父母子女們,全都不是真心地溝通嗎?
很多人認為,注重『如何說』是虛偽,是玩文字遊戲,是埋沒良知;注重『如何說』,是為了使別人明白,跟虛偽、玩文字遊戲、埋沒良知,正正相反!
如果溝通只為表達自己的心中想法,不考慮對方明白與否,那不是溝通!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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