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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04/15

Thinking: 我的四論論 Part 12 - 清醒才能論

Hi,

沒有寫四論論很久了,要寫、還想寫、希望寫的還有很多,一點一點的來吧!

一般相信,我們的意識世界,基本分成顯意識及無意識,究竟那個意識才懂得理性思維呢?

無意識的功能,在於儲存記憶、處理情緒以及維持生命,她並非理性思維的工具,因此我們不能無意識地『理解』事物,要『理解』,就必須刻意地、有意識地去『理解』。

就算是聽到、看到的,未有刻意去『理解』,也可能只是人云亦云而矣!

不期然又再想起這句話:耳聽七分假,眼看未為真!

Keith
Explore, Exceed & Excel

2008/08/20

我的觀點極短篇: 我的四論論 Part 11 - 據論/爭論的英文譯法

Hi,

前數月,小弟在爭論、爭執、討論與辯論中與朋友Tony兄曾辯論據論/爭論的英文譯法,本人認為用 Argument,並沒有什麼問題;但小弟真的是才疏學淺,經再三探討後,Argument 確易惹來誤解,Argumentation 一字更能表達據論/爭論的原意,決定從此改以 Argumentation 作為據論的英文譯法。

Argumentation 的基本意義,是『基於前提論據,以邏輯推理來達成結論』,的確更能表達據論的本意。

在此,謹向 Tony 兄致歉:Tony 兄,是我錯了,望能原諒!
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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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inking: 我的四論論 Part 10 - 四論論的根本

Hi,

談了這麼久的四論論,究竟其根本是什麼呢?

論證 (Demonstration)!

1. 據論 (Argument),找出真實的論據來推理結論,建立論證。

2. 理論 (Inference),以有效的論證模式來推論。

3. 辯論 (Debate),以說服的方式來表達你的論證,目的就是要人贊同接納。

4. 討論 (Discussion),在不能贊同接納你的論證的時候,以論證來找出雙方也能接受的方案,促成共識。

Keith
Explore, Exceed & Excel

2008/08/19

Thinking: 我的四論論 Part 9 - 無效論證

Hi,

不少朋友電郵小弟詢問,而朋友CC君也有相同的詢問:究竟催眠術是邪術一文中,那六個論證有什麼邏輯謬誤呢?

小弟不是邏輯專家,只懂皮毛,但朋友問到,免為其難,獻醜好了,如有不對之處,煩請指正。

要合邏輯地論證,至少要有三個基本條件:

1. 論據要真實,即是要代表事實。

2. 論據與結論存在必然的有效邏輯關係。

3. 整個論證,並不存在邏輯謬誤。

前者是我所謂的據論的基礎,比較容易察覺;而後兩者則為小弟所謂的理論的基礎,只要外表像邏輯的形態,就很難察知問題存在,犯上後兩者的邏輯錯誤,很多是不是故意欺騙,而是連自己也被自己欺騙了。

說回前文六點,它們不只存在邏輯謬誤,更不存在必然的有效邏輯關係,先說它們怎樣沒有必然有效的邏輯關係。


1. 引進變異意識狀態——在有關的文獻中,催眠狀態到處被稱為神志昏迷狀態,又被稱為變異意識狀態,就是所有邪術所引進的精神狀態。

它等於說:A (催眠)會導致C (變異意識狀態),而B (邪術)亦會導致C (變異意識狀態),所以A (催眠) = B (邪術),不一定吧!

例子:食飯會導致哽親,飲水亦會導致哽親,所以食飯等於飲水!


2. 古代邪術——埃及人於三千年前面就已經使用催眠術,此外,南美洲馬雅族土人和非洲的巫師都使用它。古代的祭司們在神志昏迷的狀態下卜告將來,巫醫將人帶進神志昏迷狀態治病,印度教的僧侶可以坐在針床上而不覺痛,都是催眠術的古代例子。

它等於說:A1、A2、A3、A4、A5 (各種古代宗教)皆會用B (催眠術),而A1、A2、A3、A4、A5全都是C (邪術),所以B (催眠術) = C (邪術),也不一定吧!

例子:食飯、食螺絲粉、食通心粉皆會用匙羹,而食飯、食意粉、食通心粉全都是我鍾意食的食物,所以用匙羹的 = 我鍾意食的食物!


3. 接觸靈異領域——魏斯醫生在《前世今生》描述凱瑟琳的催眠治療過程,醫生病人都在這個過程中增加靈異能力和接觸靈異領域,凱瑟琳在催眠之後不但通靈和直覺能力增加,又能和魏斯作心靈感應,而且她屢次遇見靈界個體,帶給魏斯各樣新紀元思想。魏斯和凱瑟琳的例子並不獨特,也有其他研究指出人在接受催眠後產生靈異能力。

它等於說:A (催眠術)會導致B (靈異能力),而B (靈異能力) = C (邪術),所以A (催眠術) = C (邪術),不是肯定吧!

例子:食飯會導致飽,而飽是一種感覺,所以食飯是一種感覺!


4. 影響思想和信仰——很多前生回溯是在不預期的情形下突然發生的,催眠師本來不相信輪迴,但是因為太經常看見病人在催眠下發現自己的前生,所以無法不檢討自己的世界觀,又有研究指出,經歷前生回溯的人,世界觀會轉變,開始接受新紀元思想。正如魏斯,他在基督教文化中長大,接受西洋科學訓練,他的臨床經歷卻使他深信輪迴,開始對東方宗教有興趣。如果基督徒接受或者使用催眠術,難保他們的信仰不會受影響。

它等於說:A (催眠術)會導致B (前生回溯),而B (前生回溯)會導致C (影嚮信仰),所以A (催眠術)會導致C (影嚮信仰),不是必然吧!

例子:食飯會導致哽親,哽親會導致死亡,所以食飯會導致死亡!


5. 惹來污鬼——絕大部份的靈界戰爭工作者都以催眠術為邪術。吳主光牧師將催眠術列為邪術,認為當思想空白的時候,污鬼可以乘虛而入。Neil Anderson在求助者調查問卷中的第一條問題是﹕「你是否曾經接受過催眠術?」Hammond牧師夫婦把催眠術和其他邪術列於污鬼分類表中。Koch有一個個案﹕一位大學生在學校娛樂表演中接受催眠,之後一直不能甦醒,送到醫院後六天,當牧師的父親趕到,奉主耶穌的名驅逐黑暗權勢,青年人才醒過來。

它等於說:A1 (某人)認為B (催眠術)等於C (邪術),A2 (另一某人)認為B (催眠術)等於C (邪術),A3 (另另一某人)認為B (催眠術)等於C (邪術),所以B (催眠術)等於C (邪術),咁求其!

例子:我亞爸、我亞媽、我亞哥都認為我係一個靚仔,所以我係一個靚仔!


6. 聖經中的「迷術」——原來聖經老早禁止催眠術,可是沒有使用這個現代名詞,而其實催眠術就是迷術,因為這是一個心靈控制術。「你們中間不可有……行邪術的,用迷術的……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……」(申十八10-12)催眠師肯他說﹕「……有這樣的能力,使被催眠者向催眠師交出自由意志……」安撒尼也說﹕「……"提示"就是將一個思想灌輸人心,引發精神上或行為上的改變……被催眠者事後會不自覺地按照催眠下所得到的提示去做……」,誰還能否認這是心靈控制(迷術)?

它等於說:A (催眠術)會導致B (失去自由意志),C (心靈控制術)也會導致B (失去自由意志),而C (心靈控制術)等於D (迷術),所以A (催眠術)等於D (迷術),也不是必然吧!

例子:食飯會導致哽親,飲水也會導致哽親,而飲水是飲野,所以食飯等於飲野!


以上六種,均是典型的沒有必然的有效邏輯關係,一次過全都犯上,不用作教材,簡直有點浪費!

原作者作為一名博士,更是名校畢業,還主修哲學,現在更是一名教授,也能犯上研究哲學最基本的錯誤,只證明一點,千萬別盲目信奉權威;小弟乃雞校畢業,往績更是經常語無淪次,故更不能盡信;要信,就信自己的搜證及邏輯判斷,否則只能為自己帶來更多盲點而矣!

至於它們還犯上什麼邏輯謬誤,下文再續。
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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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/08/16

Thinking: 我的四論論 Part 8 - 理論,合理地論

Hi,

理論者,合理地論。

如何合理地論?符合邏輯地論,當我們提出論據時,若不依邏輯法則,又或存在邏輯謬誤,那我們就不是以理來論了。

最近找到了一個網頁,是一位基督徒主持的,其中一篇文章,認為基督徒不應學習及使用催眠術,因為那是邪術。

基督徒應不應學習及使用催眠術,不敢置評,但稱催眠術是邪術,作為催眠治療師,就不能袖手旁觀了。

各位尊敬的基督徒朋友,小弟絕不反基督,只是反對催眠術是邪術而矣,現節錄該網頁文章上有關『催眠術是邪術』的論據,看看作者有沒有以理來論:

以下有幾點可以證實催眠術是邪術﹕

1. 引進變異意識狀態——在有關的文獻中,催眠狀態到處被稱為神志昏迷狀態,又被稱為變異意識狀態,就是所有邪術所引進的精神狀態。

2. 古代邪術——埃及人於三千年前面就已經使用催眠術,此外,南美洲馬雅族土人和非洲的巫師都使用它。古代的祭司們在神志昏迷的狀態下卜告將來,巫醫將人帶進神志昏迷狀態治病,印度教的僧侶可以坐在針床上而不覺痛,都是催眠術的古代例子。

3. 接觸靈異領域——魏斯醫生在《前世今生》描述凱瑟琳的催眠治療過程,醫生病人都在這個過程中增加靈異能力和接觸靈異領域,凱瑟琳在催眠之後不但通靈和直覺能力增加,又能和魏斯作心靈感應,而且她屢次遇見靈界個體,帶給魏斯各樣新紀元思想。魏斯和凱瑟琳的例子並不獨特,也有其他研究指出人在接受催眠後產生靈異能力。

4. 影響思想和信仰——很多前生回溯是在不預期的情形下突然發生的,催眠師本來不相信輪迴,但是因為太經常看見病人在催眠下發現自己的前生,所以無法不檢討自己的世界觀,又有研究指出,經歷前生回溯的人,世界觀會轉變,開始接受新紀元思想。正如魏斯,他在基督教文化中長大,接受西洋科學訓練,他的臨床經歷卻使他深信輪迴,開始對東方宗教有興趣。如果基督徒接受或者使用催眠術,難保他們的信仰不會受影響。

5. 惹來污鬼——絕大部份的靈界戰爭工作者都以催眠術為邪術。吳主光牧師將催眠術列為邪術,認為當思想空白的時候,污鬼可以乘虛而入。Neil Anderson在求助者調查問卷中的第一條問題是﹕「你是否曾經接受過催眠術?」Hammond牧師夫婦把催眠術和其他邪術列於污鬼分類表中。Koch有一個個案﹕一位大學生在學校娛樂表演中接受催眠,之後一直不能甦醒,送到醫院後六天,當牧師的父親趕到,奉主耶穌的名驅逐黑暗權勢,青年人才醒過來。

6. 聖經中的「迷術」——原來聖經老早禁止催眠術,可是沒有使用這個現代名詞,而其實催眠術就是迷術,因為這是一個心靈控制術。「你們中間不可有……行邪術的,用迷術的……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……」(申十八10-12)催眠師肯他說﹕「……有這樣的能力,使被催眠者向催眠師交出自由意志……」安撒尼也說﹕「……"提示"就是將一個思想灌輸人心,引發精神上或行為上的改變……被催眠者事後會不自覺地按照催眠下所得到的提示去做……」,誰還能否認這是心靈控制(迷術)?


以上六點皆存在邏輯謬誤,不用學懂什麼是邏輯謬誤也很容易察知,用的方法叫做『填充法』,示範如下:

以下有幾點可以證實食飯(食飯包括食意粉、食牛排及任何食物)是邪術﹕

1. 引進變異意識狀態——在有關的文獻中,食飯後到處被認為會導致神志昏迷狀態,又被稱為變異意識狀態,就是所有邪術所引進的精神狀態。(所謂飯氣攻心也)

2. 古代邪術——埃及人於三千年前面就已經食飯,此外,南美洲馬雅族土人和非洲的巫師都食飯。古代的祭司們在神志昏迷的狀態下卜告將來,巫醫將人帶進神志昏迷狀態治病,印度教的僧侶可以坐在針床上而不覺痛,都是食飯的古代例子。

3. 接觸靈異領域——陶兆輝描述自己的食飯過程,食飯者及煮飯者都在這個過程中增加靈異能力和接觸靈異領域,陶兆輝在食飯之後不但通靈和直覺能力增加,又能和作心靈感應,而且他屢次遇見靈界個體,帶給陶兆輝各樣新紀元思想。陶兆輝的例子並不獨特,也有其他研究指出人在食飯後產生靈異能力。(所有有靈異能力的人都食飯吧!)

4. 影響思想和信仰——很多前生回溯是在不預期的情形下突然發生的,食飯的人本來不相信輪迴,但是因為太經常看見人在食飯後發現自己的前生,所以無法不檢討自己的世界觀,又有研究指出,經歷前生回溯的人,世界觀會轉變,開始接受新紀元思想。正如陶兆輝,他在基督教文化中長大 (我讀天主教及基督教幼稚園及小學架!),接受西洋科學訓練,他的食飯經歷卻使他深信輪迴,開始對東方宗教有興趣。如果基督徒食飯,難保他們的信仰不會受影響。

5. 惹來污鬼——絕大部份的靈界戰爭工作者都以食飯為邪術 (如果你不贊成,你做過統計咩?仲有,靈界戰爭工作者咁vague,點做統計呀!)。陶兆輝將食飯列為邪術,認為當肚子空白的時候,污鬼可以乘虛而入。陶兆輝在求助者調查問卷中的第一條問題是﹕「你食飯未?」陶兆輝把食飯和其他邪術列於污鬼分類表中。有一個個案﹕一位大學生在學校食飯後,之後一直不能甦醒,送到醫院後,當醫生趕到,在不食飯幾日後,青年人才醒過來。

6. 聖經中的「迷術」——原來聖經老早禁止食飯,可是沒有使用這個現代名詞,而其實食飯就是迷術,因為這是一個心靈控制術,當沒飯食的時候,很多人也會不自覺地去偷去搶。「你們中間不可有……行邪術的,用迷術的……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……」(申十八10-12)廚師說﹕「……有這樣的能力,使食飯者向廚師交出自由意志……」餐廳伙計也說﹕「……"餐牌"就是將一個思想灌輸人心,引發精神上或行為上的改變……食飯者事後會不自覺地按照下所得到"餐牌"的去點菜……」,誰還能否認這是心靈控制(迷術)?

再度聲明,小弟不是反對基督信仰,只是反對那位朋友硬指催眠術是邪術!

有人會以催眠術來迷惑人心,做出可能聖經不贊成的行為,但刀也能殺人,莫非逢刀也是殺人凶器!?
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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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/08/14

Thinking: 我的四論論 Part 7 - 似重還輕成討論

Hi,

成功討論者,相互讓步也。

但當然自己讓得少,對方讓得多,好像有利已方一點。

如果雙方也這樣想,那就怎樣也達不到什麼共識,亦正是大多數的討論失敗的原因。

重點不在於讓多讓少,而在於輕重;你讓多一點也無妨,只要讓得輕;他讓少一點亦無損,只要讓得重!

只要先預備多點似重還輕的讓步,討論即能馬到功成了。

人的錯覺:讓了多少步,重於讓得多輕重。
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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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/07/18

Thinking: 我的四論論 Part 6 - 言寸即討論

Hi,

只望以言辭來取得一點一寸,討論也。

你多取一寸,對方少了一寸。

討論,不是創新,不是談判,不是爭論、爭執,不用什麼點子意念,只是最簡單的相互讓步,取得共識。

她不需什麼先進技術,只是相互讓步而矣;她本應是最快捷最簡易的方法,但我們還是攪她不好,全因我們不懂方寸,妄求盡取,態度錯誤,談什麼方法?

要討論,就要讓步,只求寸取,不求盡得;要盡得,據論、辯論、理論好了。

討論,就是要快速地取得共識。
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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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/06/23

Thinking: 我的四論論 Part 5 - 寸言即討論

Hi,

談了不少據論、辯論,是時候開始淺談討論。

在『Thinking: 爭論、爭執、討論與辯論』一文中,曾以這樣描述討論:

『討論,來自Discuss一字,其中Dis及Cuss皆意味著讓步,討論的目的是雙方互相讓步,達致一個大家也能接受的方案,在現實世界中,這是相當重要,否則那來行動?』

那如何討論呢?先看『討』字,寸言也。

寸言者,非尺言、丈言、里言也。

只說一點,絕不說盡了話,才有空間討論吧!
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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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/05/13

Thinking: 我的四論論 Part 4 - 示範辯論、討論

Hi,

小弟積極回應各位的回應,其中一個重要目的,在於示範我的四論論,近兩月來的回應,我想小弟已示範了足夠的據論及理論,我將開始轉為示範辯論與討論,聰明的你,自然會發現跟已往的大有不同。

示範完成整個四論論後,我將不再在本欄中以反方姿態回應各界友好的回應,反正回應應該是屬於你們的,不是小弟的範圍;但當然,各位朋友仍可按自己的取向,發表你的看法,只要是合理即可。
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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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/05/04

Thinking: 我的四論論 Part 3 - 據論

Hi,

我的『四論論』中的爭論一詞,很多朋友不太贊成我的擇詞,因『爭論』一詞本身已過於富爭論性;我曾說過,如各方先進能給我另一更為恰當用語代替,我必修改。

至今仍未收到建議,在下唯以粗疏的文化,另作新詞,名之曰『據論』,蓋 Argument 乃以據來論,直譯作『據論』好了。

所謂理據,非一物也,乃理與據的並稱。

理者,理氣,關係也,用之來論,則為理論。
據者,證據、論據也,用之來論,則為據論。

從今開始,小弟起用『據論』代替『爭論』,此變並非退讓,而是望更多朋友不會因『爭論』過於『爭論』而不去『爭論』。

Keith
Explore, Exceed & Excel

2008/05/03

Thinking: 我的四論論 Part 2 - 理論

Hi,

我的『四論論』就是指以爭論、辯論、討論及理論來作為與人相互研究及自我思維的四種方法。

爭論已談了很多,不再重覆,其中一個典型例子是在『Thinking: 爭論、爭執、討論與辯論』一文的回應中本人與Tony兄的研討中曾多次使用;有興趣的朋友可往一看,看看「以據而論」的爭論是如何施行。

辯論、討論及理論均會稍後另文續談,但先來研究下理論的操作。

最近小弟在『意見與事實』一文中回應小作家君時(特別是用了1.1, 1.2, 1.3, 1.4 分段的那一篇),本人不去使用「以據而論」的爭論,反而固意地用了「以理而論」的理論。

大家可先前往參閱一下,看看兩者的分別,隨後我們再作研究。
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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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/04/11

Thinking: 我的四論論 Part 1 - 以『論』來思維

Hi,

談了好一段時間的爭論、辯論及討論,你可以不同意我的用詞或定義,整個重點在於提出不同的以『論』來思維的方法,它們是不同的選擇,越多選擇,越有彈性,否則來去只有一招!

它們之間沒有那個比別的優秀,它們只是不同,適應不同的情況及目的而矣!

爭論在於發現真相;
辯論在於令人心服口服;
討論在於取得共識,開展行動。

容後我會續談辯論,之後再詳談討論,然後就是我的第四論,你猜猜是什麼論?它又是什麼意思呢?
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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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/04/10

Thinking: 我的四論論 Part 0 - 爭論與辯論

Hi,

見幾位朋友研究爭論與辯論那麼熱誠,小弟也加點意見吧!


既然爭論只是『提出論據,支持結論』,加上還有多種情況下也不宜爭論,最後剩下最佳的爭論對象,可能就只得自已,那為什麼還要爭論?

目的已說過多遍,就是希望發現真相。

如果本著發現真相為目的,則真正的爭論中,雙方開始時都不會認為自己的結論是真相,否則就根本不用爭論,直接說服對方來得痛快!

爭論的意境就在這裡,大家也不認為自己的結論是真相,大家不斷在尋求更多更有論證的論據,在這個過程中,大家不斷發現更多,不斷放棄原有結論,這是一個真正的學習過程。

所以自我爭論才是爭論更高境界,只有客觀的人才能真正做到自我爭論,主觀的人,只是在找證據證明自己的原有想法而矣,那來突破?

但一開始便認定自已的觀點就是真相,過程中就肯定不止單純的論據+結論,而是加入了說服對方的成份,先入為主,那來發現?


辯論由爭論、說服及感性訴求組成,其中的爭論只是提出論據來證明自己的原有結論根本是真相,加上說服及感性訴求來令人相信,目的就是勝利,辯論的勝利,就是對方或評判相信我的原結論就是真相。

當一個人相信自已的原結論是真相時,有技巧的人用上辯論的方式,令對方口服心服;沒技巧的人可能就演變成爭執了。

為什麼辯論目的一定是要人相信我的原結論就是真相?因為辯論只是Debate的翻譯,而Debate正就是這個意義 (前文已說明,不再重覆)。


『爭論+說服』是什麼?仍是辯論,因為仍然符合Debate的『以移走、分開、相反、縮小及降格等方法來勝出』的定義。

移走、分開、相反、縮小及降格均是說服的典型方法;只要說服存在,目的就是要人相信,那就有勝出的意味。

加上感性訴求,那只是更優秀的辯論 (對不起,原文寫得不清),感性訴求是更高層次的說服。


『爭論+說服』會不會更能有效地發現真相呢?你認為呢?

『說服』是發現真相的催化劑,還是障礙呢?

Keith
Explore, Exceed & Excel

2008/04/07

Thinking: 我的四論論 Part -1 - 辯論的三個組成部份

Hi,

前文說到辯論的五個策略,本文續談辯論的三個組成部份。

爭論是純理性的,因只涉及提出論據,支持結論。

那辯論是否也是純理性的呢?當然不是。

爭論目的在於找到真相,但辯論則在乎勝利!但辯論不是蠻不講理的爭勝,也是通過理性論據;但要取勝,只憑理性研究並不足夠,君不見我們經常被人以理性論據說得無言以對時,內心仍是不甘,只覺『唔夠佢講』而矣!

那樣辯論是如何運作來增加勝算的呢?

要取勝他人,就要說服他人,就要情理俱到。

辯論 = 爭論 + 說服 + 感性訴求

1. 提出論據,亦即爭論,這是辯論的理性部份。

2. 說服即是引領他人接受你的論據及/或結論,最普遍的方式就是修辭。

3. 能訴諸於感性,你將更能說服,訴諸感性可以是正面或負面的情緒,所謂威迫利誘也。

簡而言之,辯論就是有技巧地 (修辭) 說出 Thoughts-Provoking (爭論) 及 Feelings-Provoking (感性訴求) 的說話!

示範?請留意本人的回應及課堂上的說話就能發現,平常時我用討論,大家一同發現真相時我用爭論,真的想勝出時我用辯論,爭執?免了!


為什麼這兩個月我花了這麼多的時間與大家一同研究爭論、討論、辯論及爭執?

不能分別它們時,我們只得一種方法 (而且更是混亂一塊的一種方法!),懂得分別它們時,我們就有多種方法,NLP不是教我們越多選擇,越大成功的嗎?

Keith
Explore, Exceed & Excel

2008/04/03

Thinking: 我的四論論 Part -2 - 辯論 Debate

Hi,

談了這麼久的爭論,雖然已能引起不少朋友的關注(這是我的目的),更取得了不少的朋友的爭論及辯論回應,但實在已有點悶,再談下去一則恐怕會導致『口臭』,二則是懂得及要說的也說完,再說下去也只有翻來覆去,了無新意,人生苦短,做些更有意義的事好了。

那就說說辯論吧。

先始聲明,我說的辯論是來自Debate這個英文,小弟決不是指中文辯論的原意,更不懂得辯論是否Debate的最佳翻譯,如再在這等翻譯問題上消磨,我又不是翻譯專家,我寧願把這個Blog摺埋,以後不再發表好了。

Debate的bate來自battere一字,是勝出的意思,故Debate的目的就是要勝出對方,否則就沒有辯論比賽,總統大選更不需要辯論了。

Debate的de,原意在於移走、分開、相反、縮小及降格,故Debate是以此等方法來勝出對方。

移走,把對方某些原意移走;分開,把對方的說話內容,或把對方的論據及結論分開,以斷章取義方式分開針對;相反,把對方的結論相反來說,或顛倒對方的論據結論;縮小,把對方的重點縮小或不顧,只談對自已有利的;降格,把對方個人或其言論降格,等若升格自己。

爭論沒有什麼藝術可言,是純理性的分析,只要提出的論據能邏輯地支持或推斷自己的結論即成;辯論需巧妙地運用上述五種策略,那是理性加上藝術了。

下回再談一下Debate的用處及其三個主要的組成部份。

Keith
Explore, Exceed & Excel

2008/03/31

Thinking: 我的四論論 Part -3 - 爭論、爭執、討論與辯論

Hi,

要做好爭論、爭執、討論與辯論,就要先弄清楚重點語句的意義,否則白論白執一場。

爭論,來自Argument一字,原意即『前題+結論』,故爭論必須提出前題來推斷或支持自己的結論,此乃取得智識的其中一度重要法門(當然不是唯一),爭論的目的,在於找出什麼是真,什麼是假。

爭執,來自Quarrel一字,意味著找出對方錯誤,執著自己觀點來爭取,結果通常只帶來情緒,爭執的目的為了要證明自己是對,對方是錯。

討論,來自Discuss一字,其出Dis及Cuss皆意味著讓步,討論的目的是雙方互相讓步,達致一個大家也能接受的方案,在現實世界中,這是相當重要,否則那來行動?

辯論,來自Debate一字,拉丁文原意在於以移走、分開、相反、縮小及降格等方法來勝出(bate來自battere一字,勝出的意思)

其中爭執及辯論皆有勝出的意思,而爭論及討論均沒有這樣的含意。

我推廣爭論,很多朋友不以為然,原因可能因為其中的一個『爭』字,實在令人不太舒服;爭是爭取,有何不妥?乃因爭也令人想起爭執一詞也。

那為什麼我仍然堅持使用爭論一詞,正因為我要推廣爭取是進步的一個合理途徑(當然也不是唯一),『學如逆水行舟』,不爭取,那來進步?

如你問我為什麼以上四詞皆引自外語,皆因我國人不喜爭,有關爭的字詞並不清晰,查查中文辭典,爭論、爭執、討論與辯論四詞意義相近,根本分不出一個究竟來。

Keith
Explore, Exceed & Excel

2008/03/29

Thinking: 我的四論論 Part -4 - 什麼時候不爭論

Hi,

爭論雖好,什麼時候不去爭論呢?

1. 對方不想爭論,那還爭什麼,論什麼?

2. 對方在極大情緒下(不論正面負面),情緒下如何能講道理?

3. 對方在談感情事,感情事還是談談feelings好了!(但自己的感情事,特別是遇到煩惱時,自我爭論卻有助益!)

4. 對方在談宗教信仰,信仰是不需講邏輯的,雖然不少各式信徒們硬要說自己的信仰多麼合乎邏輯,神根本不是屬於現實世界的(當然神可以創造現實世界,更能影嚮現實世界,千萬不要和我爭論這點,我肯定不夠你爭的,早已說過信仰是不爭論的嘛!),而且要看到才信那還叫什麼信仰?看不到的爭論什麼?

5. 對方不是在談宗教信仰,但好像在談宗教信仰般談論非宗教信仰!那還能談?

6. 當我根本不想對方或自己想那麼多時,當然不爭不論!

在以上六個條件下,能爭論的時候實在不多呢!

Keith
Explore, Exceed & Excel

2008/02/22

My Point of View: 我的四論論 Part -5 - 爭論

Hi,

近期小弟幾篇拙文,引來多位朋友的回應,實在已達到這幾篇文章的目的-爭論!

由於小弟的中文打字功力有限,未能一一回應各位朋友的意見,故特此綜合多位朋友的回應內容,以本文作一總結。

1. 大家對爭論一詞,甚有意見,原因可能有二,其一爭者,傷和氣也,所以證明爭論/辯論者,並不適合所有場合,小弟甚串,眾所皆知,至今仍未被人打死,有其原因也,什麼原因呢?因除了上課,本Blog,及與互相認同爭論者外,本人絕不爭論,全都以和為貴,人家又沒有要求你一同追尋學問知識,為何要不識台舉?

2. 上課的目的在於爭取真知識,本blog目的在於研究思維,故不能不爭論。

3. 原因其二者,認為爭論之外,必有其他法門來取得智慧,何必堅持只得一道扳斧;說實話,我真的也找不到其他真正的方法,故希望從過去幾篇富挑戰味道的文章中,能拋磚引玉,引來一眾朋友提出高見,以增長智慧。

4. 爭論者,必舌劍唇槍,並不是人人喜歡,但看古希腊智者的相互辯論,西藏喇嘛的辯經,無不手舞足蹈,你來我往,智慧亦由此產生,雖不喜歡,但也是自古傳今的方法。

5. 思維者,內心之爭論也,無論是針對他人或自己的看法,追尋論據原因,再印證之,也是增長智慧之法。

6. 但這樣做,未免不能顧及他人感受情緒,佛家哲學之偉大(不是佛教,故不論什麼宗教朋友也可研究),其一就是能把感受情緒列為假相,不是真理,更能障礙真理的發現;當然,前文已說過,爭論是有場合限制的,人家已傷心欲絕,或已表明不再討論,還爭論什麼!

7. 爭論者,爭取最有效的推論也,爭取自然會有Aggressive味道,不喜歡亦屬合常理。

8. 沒有主見者,最不會惹來討厭,提出富爭論性主見者,最易惹來詬病,又有什麼比提倡『爭論』更富爭論性呢?

9. 提倡『爭論』絕非小弟今天的看法,由小弟作為Trainer開始,早已呼籲同學們向我提出問題,甚或反對觀點,在課堂上引發爭論,追尋真知識,這正是Training的目的。

10. 決定寫出這幾篇文章,早已立定主意,不打算做 Nice Person,反正那不是我的志向,不做好人,不一定要做壞人,故因這幾篇文章而帶來感覺不好的朋友,說聲對不起。

Keith
Explore, Exceed & Excel

2008/02/20

Concepts 101 Part 23: 爭論與爭執 (我的四論論 Part -6)

Hi,

很多人怕爭論,因此極力避免,凡事以和為貴,誰知他們怕的不是爭論,而是爭執;實踐取得知識,而古希腊哲人則相信,爭論取得智慧。

避免爭論,同時避免了智慧!

查查字典,究竟爭執與爭論有什麼分別。

爭執 Quarrel:憤怒的質疑,抵抗,尋找對方的毛病
爭論 Argue:表達原因來支持或反對,以推論或論據來說服

分別很大吧!

最大的分別,在於有沒有原因或論據,思維就是尋找事情的原因或論據,沒有智慧的人,一是慣於中途終止思維 (自己或別人的),二是沒有立場,不去考慮自己是支持或反對 (很多人誤以為中肯就是不要預設立場,這是極大的誤解,中肯是保持彈性,當對方的原因或論據比自己的更合理時,隨時調整立場),三是不尋求原因或論據。

無論你是支持或反對,為自己想點原因或論據,大家共同增長智慧吧!

Keith
Explore, Exceed & Excel

2008/02/17

Concepts 101 Part 20: 爭論與討論 (我的四論論 Part -7)

Hi,

又是有關在今天出版的Excel Your Life Newsletter中的爭論與爭執一文,有讀者快速電郵本人,問我為什麼不用『討論』而用『爭論』,討論不是更和平,而且能達成相同結果嗎?

這也是我在文中提及我們害怕爭論,所以迴避爭論,但討論絕不能與爭論相題並論,所謂差之毫釐,謬以千里 。

何謂討論?斟酌也;何謂斟酌?決定取捨也,即討價還價後,達成結論,很多時的結果就是你讓一步,他讓一步,好像能和平處理,但一人讓一步後得出的結果怎樣呢?很可能是四不像!

我經常與人討論,但總是一些無關痛癢的話題,但當那些是重要事情,我肯定爭論!

Keith
Explore, Exceed & Excel